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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四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5422|发表日期:2015-12-18|来自:


温名师办〔2015162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四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名师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教政〔20109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的通知》(温教办政〔20115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四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温州市第二批名师工作站22个(43个工作室)和第四批名师工作室33个,合计76个。其中申请举办特色专场的名师工作站3(包括6个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5个,合计11个工作室

二、活动安排

(一)前期准备

1.总结撰写。名师工作室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的通知》(温教办政〔201155号)附件《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见温州名师网市局文件)撰写培养周期总结,要求点面结合,突出本工作室的特色,1500字以上,15前发至温州市名师办邮箱wzsmsgz@163.com

2.成果整理。各名师工作室按照《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所列评估项目顺序,将培养期内所取得的成果装订成册,经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室和市局直属学校审核盖章后,于活动当日带到考核展示地点。

(二)考核展示

1.汇报演讲。每个工作室将总结制作成PPT演示文稿,由主持人、助理或学员代表在考核展示活动中作15分钟以内总结发言。考核展示活动具体安排见附表。

2.成果展示。由考核展示承办单位在汇报演讲厅旁安排专门场地,展示相关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

3.特色专场。由各名师工作站自愿申请,考核展示方式自定,鼓励创新。市教育局将派评委前往,参加汇报演讲和成果展示环节。

三、组织工作

(一)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展示活动,组织专家赴考核展示承办单位和特色专场现场,对培养期满的76个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估。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由政工(人事)科长负责,市局直属各学校由分管人事的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考核展示准备工作,安排参会人员准时参加考核展示活动(详见附件)。

(三)第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四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通知本工作室学员参加考核展示活动。

(四)为了相互借鉴名师工作站(室)建设经验,整体提升我市名师工作站(室)建设水平,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与相关考核展示活动。

 

附件:考核时间安排表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四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的通知.doc

 

 

 

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