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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第四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六批名师工作室经费第1次下拨的通知

浏览量:10316|发表日期:2016-10-21|来自:

温师〔201644

 

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单位

       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与管理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招收温州市第四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六批名师工作室学员的通知》(温教办人函〔201644号)

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的通知》(温教办人〔201487号),现就温州市第四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六批名师工作室经费第1次下拨通知如下:

         一、经费下拨对象

温州市第四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六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

二、经费下拨限额

根据《温州市名师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工作室两年工作经费共为4万元。10月底,下拨本批工作室经费1.35万元,明年4月,提交下拨经费实际使用会计明细账簿,根据本次下拨的1.35万元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核定第二次拨款额度。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材料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1025日以前上报。

票据格式:交款单位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款项内容名师工作室经费(主持人姓名);金额 1.35万元;盖章主持人单位财务印章;附主持人单位的户名、开户行、账号

同一单位有多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可以合并一张票据,注明各工作室经费及总额。

        材料二:《1.35万元经费使用明细》。2017410日以前上报。

        材料要求:市直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县(市、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分别由所在学校、单位打印1.35万元下拨经费使用会计明细账簿和使用明细,盖财务章,主持人签名。

以上两项材料均为原件,一式一份。报送地址: 市名师办(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教育局大楼511室),联系方式:张伶 88615097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161021


温师〔2016〕44号关于温州市第四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六批名师工作室经费第1次下拨的通知.doc

温州市第四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六批名师工作室经费下拨名单 - 副本.xls